1. 已經結婚者,除審自身夫妻宮其及其對宮、三合宮之吉兇外,最好排出配偶自身的命盤,綜合評判。

  2. 亦有人夫妻宮有吉,無惡星、無煞,而婚姻不美者,必是本人命宮諸星不利婚姻,方有此應。如殺、破、狼、廉貞、武曲、巨門、四煞、空劫、化忌在命垣,有煞曜、桃花諸曜同宮會合,縱然夫妻宮吉星坐守,亦不作美滿斷之。或命宮星陷地加煞,三合不吉,縱暫得才美之夫或妻因不相般配而終致生離。如某人無才無德,一副窩囊相,又不會掙銀子花,若真討了個美如天仙、才華過人的老婆,恐怕要不了多久就會向你道聲“拜拜”。或某事業型加愛情型的老公一朝發達了,越看越覺得家中那個黃臉婆不順眼,說不定也會來個“暗渡陳倉”,琴瑟別彈。以上所言萬勿輕視。

  3. 須留意一種群體與另一種群體的差異,如在偏遠的山區,外遇、離婚的究竟是極少數,而在經濟發達的大城市,離婚比例明顯較高,在廣東潮汕等地區,是不存在離婚這一回事的。隨著社會經濟的不中斷發展,婚姻破裂的比例必然會逐漸增加,在文明程度越高的地方,離婚的人數就越多。文藝界、政界、商界、生產隊、老少邊窮等等不同的群體,其判定的標準應當是有所伸縮的。故論命者,又當因地域、種族、文化習慣而論。此不單指的是在婚姻方面。

  4. 照紫微斗數命理推來,真正婚姻甜蜜而美滿的實在是太少了。一個人的愛情與婚姻,不是有這樣的問題就是那樣的問題,實在難以盡述。而現實生活是,大部份夫妻是湊合著過日子。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日益密切的現在社會,假如經濟條件許可,犯桃花的事情是越來越多,甚至占很大一部份比例,“男人有錢(或者有地位)就變壞(就是說會花心)”,這是不易之理。故婚姻與愛情是好是壞的標準問題,是不是需要作某些修正呢?

  5. 斗君在原盤夫妻宮過度,逢眾吉照臨主夫妻關系一年夸姣和順,無災無克;遇惡星則主配偶或情人有災厄,并刑克、不和。本命若婚姻不美,此年恐有刑傷、分離之事,本命若夫婦不克,則此年配偶有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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